對小企業而言,股東的類型更為單一;對于大企業而言,更多的是股東類型。如:根據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錄相符,可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下一位企業老師財稅給你介紹不同類型的股東。
企業股東根據不同的標準,可分為下列類別:
一.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根據出資的實際情況,我們將公司股東劃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企業法人章程、企業注冊資料及其他投資資料中,隱名股東亦稱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顯名股東是指在正常狀態下,出資與注冊狀態一致的股東。有的時候也指不實際出資,但為了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注冊為股東的受托管理人。
二、個人及機構股東。
按股東主體地位劃分,可以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關股東是享有股東權利的法人及其他組織。公司股東包括各種類型的公司.各種全民和集體企業.各種非贏利的法人和基金等機構組織。個體股東指普通自然人股東。
三、創始股東和普通股東。
按取得股東資格的時間和條件等分,可以分為創始股東和普通股東。創立股東是指成立公司.簽署成立協議或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認繳出資,并對公司成立負相應責任的人。創造者又稱原始股東。普通股東指由于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股權,因此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責任的人。
四、控股股東和非控股股東。
按股數和影響力劃分,可以分為控制股東和非控制股東。控制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和相對控股股東。控制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資本總額的50%,或者根據其出資額所享有的投票權已經足夠大地影響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
一般而言,股東扮演什么角色?
股東大會的作用: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公司所有重大人事任免及重大經營決策,一般要經股東大會批準,方可生效。如董事。監事人選,利潤分配,外企并購,擔保,大筆投資等。如達成股東決議及不違反《公司法》,可自行決定及變更公司之任何事項。
股東會有下列權利:
1.股東可根據其所持股份份額獲得股息,以及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股東可出席或委托其代表出席股東會議;
3.根據股東所持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4.監督并就公司的業務活動提出建議或詢問;
5.根據各種規則轉讓.給予或質押其持有的股份;
6.根據規章制度獲取相關公司資料;
7.當公司終止或清算時,股東有權按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額參與公司剩余的財產分配;
8.其他各種規章制度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登記公司的股東數量要求。
1.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由五十名以下股東出資設立,一人可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于工商管理部門規定,每年企業營業執照年檢時都要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一份年檢報告,所以貞觀企管一般不建議注冊一個人有限責任公司。因此,貞觀企管建議,你可以找一家或多家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再也無法成立其它有限責任公司,因此,貞觀企管建議你找自己的家人或值得信賴的親戚注冊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成立后,增加或減少股東數量是可變更的;
3.如果你剛開始的時候不建議你公司的股東太多,一般2-3個就好了。由于剛開始時公司大環境不穩定,股東人數過多可能給您管理公司帶來不便,或中途退股就涉及到股權變更等問題;
4.公司營業執照上股東人數的多少并不體現在公司章程和驗資證書中;
5.自然人只可投資于一人的有限責任公司。
以上是關于公司股東類型的介紹,如果你在注冊公司,而且遇到了一些問題,可以找企業老師財稅幫你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