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的要求是什么?注冊公司必須依法成立,由法人和股東共同發起。公司成立后,必須按照經營范圍經營。那么,注冊公司的要求是什么呢?企老師財稅為您詳細介紹:
一、公司名稱必須符合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款規定,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注: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登記前,應先向登記機關申請名稱登記。名稱一般由四部分組成:行政區劃+名稱+行業特色+組織形式。
股東必須符合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東設立。
注:股東人數應為1個(含1個)以上50個(含50個)
三、注冊資本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等非貨幣性財產出資,但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另有規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應當符合有關規定。
公司章程必須符合有關要求。
股東可以依法獨立制定章程。章程章程與法律法規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為準。章程的經營范圍條款應當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五、需要有符合要求的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行政法規,企業需要使用商業、辦公室作為自己的登記場所,因此生產經營場所應為商業或辦公室取得房地產登記證書并可合法使用,房地產證書上記載的用途應與注冊公司的用途一致。朝陽、海淀、豐臺等地需提前到登記機關辦理辦公用房備案手續。
六、從事的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如果您從事的經營項目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必須經批準的,無論是工商登記前審批項目還是后審批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都應當按照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注冊公司的其他要求。
一、投資者(股東)
1.年滿18周歲,有身份證明,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可以注冊公司。
下列人員不能注冊公司。
1.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高管、黨政機關領導干部、配偶、子女不能投資設立公司。
2.吊銷營業執照不滿三年或者破產清算不超過三年的。
3.服刑人員或執行期不超過三年(經濟犯罪不超過五年)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或被剝奪政治權力的人。
二、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注冊必須有注冊地址,注冊地址必須有房產證和租賃協議(自有房產不需要租賃協議)。當然園區注冊簡單方便,不需要房產證。
三、公司注冊資本。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注冊資本無需實際到位。
2.兩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注冊資本無需實際到位。
四、公司構成。
1.公司可以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也可以不設立董事會或監事會。如果沒有董事會或監事會,
執行董事必須設立監事,執行董事不能兼任監事,股東可以兼任執行董事或監事。
2.法定代表人:公司必須設立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東之一擔任外聘。
五、財務人員。
公司必須設立財務人員,可以聘請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也可以委托財務公司代理。
六、基本賬戶。
公司必須到銀行開立基本賬戶,也稱為對公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