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分公司注冊有注冊資金要求,分公司注冊流程如下:
一,核準分公司名稱。
由于分支機構在業務、資金、人員等方面都沒有獨立性,所以分公司名稱只需在總部名稱后面加個名字,一般是:
總部名+一分公司等(例如:百都商業顧問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二是分支機構的經營。
分支機構的業務范圍不能超出總行的業務范圍。

三、分公司財務會計。
分支機構在經濟上不具有獨立性,沒有自己的資產,在開設分公司后,可以選擇向稅務部門申請獨立核算或者非獨立核算,也可以申請增值稅資格。
四、分支機構民事責任。
分支機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由總部承擔,而且沒有自己的章程,也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企業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
五、外國分支機構的批準。
外商投資分支機構不必經區外經委批準,直接到注冊地所屬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殊行業除外)。
分公司注冊資本要求。
因分公司是總部申請設立,不涉及注資這一環節。因此分支機構對運營資金沒有具體要求,主要資金由總部提供,并以總部資產向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