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發展,在北京注冊公司創業的人越來越多,注冊公司需要注冊資本,是注冊公司的一個必備條件,不過現在創業門檻降低了,以前讓創業者頭疼的注冊資金現在不需要實繳了,只需要現在認繳就可以,下面介紹一下關于北京注冊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要求相關問題。
注冊資本并非寫得越多越好。
注冊資本可以自由設定。但是,作為創業者,應該有比較嚴格的法律意識,建議考慮以下因素
注冊公司門檻降低,無需注冊資本驗證報告。
公司注冊資本寫多少,請參考行業資質要求或者直接找一個北京公司注冊代辦公司,很多問題可以咨詢他們。
注冊資本越大,風險/責任就越大。
例如:一個注冊資本為100萬元的公司,A占70%的股權,因此需要70萬元。隨后該公司經營不善,欠了1000萬外債。然后A最多只需要用他70萬的出資來承擔責任,超過的部分與他無關。但是如果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而A仍然擁有70%的股權,那么A將承擔700萬的責任!
每年年底,企業應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繳納5/10000的印花稅。例如,一家科技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如果企業完成實際繳納,企業的印花稅將為500元。
因此,注冊資本并非越大越好,大多數網絡企業家走的是股權融資的道路,最重要的是股權比例,而非注冊資本。依據自身實際情況,設定合理的注冊資本,才是最理性的選擇。
注冊了100萬注冊資本的公司,之后不想經營,需要補充這100萬嗎?
這里有兩種情況:
公司沒有外債,不想經營,想取消。
不需要,公司沒有外債,不涉及賠償他人損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銷流程,不需要補錢再注銷。
公司有外債,不想經營。
必要時,你需要償還欠別人的錢。認購制度現在不需要一次性取出錢,但它承擔著法律責任。你需要根據你的股權比例承擔相應的債務責任。
注冊資本可以用嗎?
當然可以用。
注冊資本是公司的錢,是公司用的。一般應用于日常經營、員工工資支付、采購、辦公用品購買等幾個方面。
但注冊資本不能隨意支付給個人使用,如需支付給個人費用,必須有相應的發票報銷,或工資、勞務費用、獎金等形式。
在認購制度下,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暫停支付,而不是永久免除。
簡而言之,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指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不能在公司成立時繳納,而只能在公司章程約定的時間內繳納。即便約定2065年全部出資到位,離現在還有幾十年,股東也要出資到位。
該制度的起點發點,首先是認為衡量一個公司的真實實力,應該是公司的實際資本,而不是注冊資本的高低。第二,對許多中小企業而言,在注冊時要求其資本實際到位,往往難以做到,也容易引發抽逃出資、虛假出資等相關問題,增加企業成本,因此在新修訂的《公司法》中,采用了注冊資本認繳制。
在認購制度下,公司注冊資本越高越好。
有人認為,既然公司在成立時不需要具體出錢,那么注冊資本豈不是越多越好?簡單地注冊幾千萬甚至幾億,說出來就是億元公司的老板,倍有面,也有利于業務發展,事實并非如此。第一,股東出資是以注冊資本為限的,即認繳了多少注冊資本,就要在章程約定的期限內繳納多少。
事實上,真正的市場交易者在考察注冊資本的高低、公司股東的后續出資義務是否履行、履行情況如何等方面,他們也非常重視,通過工商注冊系統等各種方式進行調查。決定與公司交易時,通常直接要求公司股東支付出資或提供保證,保證資本到達。
因此,注冊資本并非越多越好,股東應該在自己的能力范圍內,考慮到自己和公司未來的發展,切忌盲目天價注冊公司。
如果公司無法支付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未到期的股東提前履行出資義務,并承擔補償責任。
在北京注冊公司注冊資本可以參考同行業,或者根據業務需要來寫,只有適合自己就好,以上是北京注冊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要求的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