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做生意,必須有自己的平臺,可以現在注冊個體工商戶,也可以現在注冊一個有限公司,不過最近幾年,注冊公司相較個體戶比例逐漸增加,大家為什么都傾向于注冊公司呢。

個體工商戶和企業不同。
1.法律人格。
個體工商戶是非法人組織,具有法人資格。
2.連帶責任。
個體法人是無限連帶法律,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連帶責任。
3.減稅優惠。
個體工商戶一般是稅務機關根據其所在地點.規模.職工人數.銷售商品按估計銷售額計算確定.不論該月收入多少,有無收入均按所定稅額納稅。
企業需要自己申報的收入繳納稅款,小規模納稅人季度收入不超過30萬元,可享受免稅政策。
4.征稅方式。
個體工商戶可按比例征收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企業稅收收入按實際稅負,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
對個體家庭的誤解。
1.個人可以不記帳納稅。
「個人工商戶建帳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凡從事生產.經營且有固定生產.營業場所之個人工商企業,均應依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之規定,使用及保管帳簿及憑證,并依合法.有效憑證之記帳。」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除小微企業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規定,只要是小規模納稅人,無論是個體戶還是公司,都可以享受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
2.個體工商戶可以免年檢。
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四條“個人經營企業應于每年規定的時間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檢年檢”,第23條“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撤銷營業執照。”
凡涉及前置審批或后置審批的,個體工商戶同企業一樣需要進行審批,另外,《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更改,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者,處1500元以下罰款,吊銷營業執照。“個體戶如有變更事項,也像公司一樣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3.不對個人進行抽查。
非常清楚,當然不能!不但要查,還要查!由于許多個體戶在辦完營業執照后,兩證整合前,無法及時辦理稅務登記,或者由于經營過程中衛生、環境、消防等方面的問題,未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也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未辦理任何手續。存在危險或者被周圍居民舉報。
介紹公司注冊原因。
1.個人不得轉讓。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不能像企業一樣進行轉讓,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10條“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在辦理注銷登記后,重新申請注冊登記。”
2.個人不得開設分店。
個體工商戶只能有一家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僅可登記。企業不但可以建立分支機構,而且可以組建企業集團。
3.個體投資者無法吸引投資。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均以個人為經營者,并承擔無限法律責任,何況個體個體工商戶無股份,誰也不愿合伙。
4.公司注冊制度是發展趨勢。
現辦業務.談合作.簽合同等都是在公司和公司之間進行的,淘寶.微信等互聯網平臺都在支持公司制的商家。與企業相比,個體個體的生存意識將日益減弱。
另外,公司注冊也實行認繳制,辦理公司也許有些手續麻煩,但基本花上幾百元就可以外包給專業人士代理,相對于企業來說,個體戶的存在感會更弱。于是才建議大家選擇注冊公司。